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2025年6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金罚决字〔2025〕130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代理渠道存在管理缺失的行为,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分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0.5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